国安部:外来异宠威胁中国生物安全******
【大公报讯】记者赵一存北京报道:国家安全部4日发文指出,当前,一些追求潮流、猎奇的宠物爱好者,掀起饲养异宠热潮,但此行为其实潜藏安全风险,关乎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。文章提醒,异宠可以宠,但不能随意宠,须遵守法律,理性饲养。
异宠即“异域宠物”或“另类宠物”,是指有别于传统猫、狗等宠物之外,被人们当作宠物饲养的外来野生动物,包括昆虫、鸟、兽、两栖及爬行类动物等,如蜥蜴、蛇、蛙、蜜袋鼬。有数据统计,中国已有约1707万人在饲养异宠,市场规模逼近百亿元人民币。
国家安全部文章强调,大多数受热捧的异宠在中国国内都没有自然分布,属于外来物种。一旦这些异宠逃逸或被弃养,极有可能破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,威胁中国生物安全,甚至会引发生态灾难。
国家安全部提醒,民众应提高国家安全意识,自觉防范异宠饲养潜在安全风险,坚决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防线。在此方面,要理性饲养,拒绝走私或野外捕获的动物。
若生意外 责任谁属?******
1小孩受伤
外卖员:若对跑楼小孩的选定、指示等存在过错,需承担责任。
平台:若平台默许而外卖员存在过错,平台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。
监护人:监护人可能因未尽到监护职责,减轻第三人责任。
楼宇管理方:若因设施缺陷导致未成年人伤害,需承担相应责任。
2外卖损失
外卖员:消费者向平台或商家索赔后,平台/商家若认为外卖员配送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,可向外卖员追偿。
未成年人:若未成年人与外卖员被认定为劳务关系,由外卖员承担责任,但可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未成年人追偿;若未成年人与外卖员被认定为承揽关系,由未成年人承担责任,但外卖员对未成年人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,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监护人:由于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限制,故由监护人承担替代侵权责任。
资料来源:法治日报